发布时间:12-17 11:18 阅读:8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是什么意思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的含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顾名思义,是指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个人完成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申请的一种许可证。与前置许可不同,后置许可允许机构或个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行申请相关许可证,从而开展特定的业务活动。这种制度设计旨在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也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发展空间。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的特点
1. 后置性:
后置许可证的特点在于其“后置性”,即机构或个人在完成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再行申请许可证。这一特点使得机构或个人在设立初期能够更专注于业务筹备和资源整合,而无需过早地陷入繁琐的审批流程中。
2. 规范性:
尽管是后置申请,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的颁发仍然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这确保了节目内容的合法合规,提升了行业的规范性。
3. 监管性:
后置许可证的颁发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相反,它要求机构或个人在取得许可证后,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广电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三、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后置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1. 合法设立:
申请机构或个人必须已经合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2. 专业人员:
申请机构需要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确保节目内容的制作质量和专业性。
3. 资金和设备:
申请机构需要拥有足够的资金和必要的工作设备,以支持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
4. 无违法记录:
申请机构或个人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应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