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9 13:41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书:怎样申报
一、准备材料
1. 书面申请:明确表达申请意愿,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确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并准备相应的复印件。
3.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的章程,包括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等信息。
4. 主要人员材料:
o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o 至少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的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及业绩证明。这些人员可以是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生。
5. 办公场地证明: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确保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6. 设备清单:如适用,提供节目制作所需的设备清单。
7. 其他材料:
o 节目制作管理制度:关于节目策划、制作、审查、播出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文本。
o 财务报告:证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材料,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o 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提交申请
1. 选择提交方式:根据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要求,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线上提交通常通过当地政务网等官方网站进行,线下提交则需将纸质材料送至审批机构指定的办公地点。
2.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审批机构。
三、等待审批
1. 材料初审:审批机构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其完整性、规范性。
2. 实质审查:对企业资质、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详细核查。可能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情况。
3. 专家评审:部分地区可能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的节目制作能力、业务规划等进行评审。
4. 审批时间:审批机构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通常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四、领取证书
1. 公示与发证:审核通过后,管理部门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将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 领取证书:申请机构需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证书。部分地区可能支持邮寄领取,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