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6 10:04 阅读: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样审批?
一、审批部门与依据
• 审批部门:广播电视局(省级)是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的主要部门。
• 审批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是审批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明确规定了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相关活动的条件、申请流程、审批要求等。
二、审批流程概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单位需根据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批机构。
3. 材料审核:审批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现场核查(如有需要):针对部分申请,审批机构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申请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条件。
5. 审批决定:经过综合评估后,审批机构将作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6. 领取许可证:获得批准后,申请单位需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审批流程详解
1. 准备申请材料
o 申请单位需准备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办公场地证明以及节目制作规划等材料。
o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
2. 提交申请材料
o 申请单位可以通过政务网在线平台或前往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进行现场提交。
o 提交前需仔细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材料审核
o 审批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o 审核过程中,审批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提供额外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4. 现场核查(如有需要)
o 针对部分申请,审批机构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申请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o 现场核查的内容通常包括办公场地、设备情况、人员构成等。
5. 审批决定
o 经过综合评估后,审批机构将作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o 审批决定通常在提交申请后的10-15个工作日内作出(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
6. 领取许可证
o 获得批准后,申请单位需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o 领证后,申请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如备案、年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