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29 14:05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书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
o 企业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明确表达申请意愿和目的。
o 同时,需填写并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表中应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人员构成、设备设施等关键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o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和身份。
3. 公司章程:
o 提交公司章程的复印件,以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经营原则。
二、主要人员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o 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及详细的个人简历,介绍其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就。
2. 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明:
o 提交至少三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如导演证、编剧证等)复印件。这些材料应能证明管理人员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的专业背景和技能。
三、办公场地证明
• 办公场地使用证明: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交房产证明的复印件。这些材料应能证明企业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业务相关材料
1. 业务发展报告:
o 提交业务发展报告,详细介绍企业的业务范围、经营策略、市场定位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
2. 已制作或拟制作的影视作品样本(如有):
o 如企业已有相关作品,可提供作品样本作为业绩证明;如尚无作品,可提供拟制作作品的策划书或剧本大纲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