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5 10:32 阅读:8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在哪申办?
一、申办地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申办地点通常为当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审批机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网或电话咨询等方式获取。
二、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一级股东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4)一级股东工商局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5)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
6)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7)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联系电话、邮箱;
8)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业绩证明(拍摄过的作品)
9)公司固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邮箱;
10)营业执照增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11)工商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12)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彩色扫描件;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审批机构。提交方式可以是线上提交(通过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或线下提交(前往指定地点)。
3. 审核与反馈:审批机构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并可能安排现场核查。审核过程中,审批机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4. 作出决定:审批机构在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后,将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若批准,将进入领证环节;若不批准,将告知企业具体原因及整改要求。
5. 领取许可证:申请人在收到审批机构的批准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