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5 10:14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怎么办?
一、申办流程
1.前期准备
• 了解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并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具体要求。
• 自我评估:对企业资质、人员配置、资金实力、设备设施及业务规划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审批机构。提交方式可能包括线上提交和线下邮寄等,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 在提交前,仔细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无误。
3.审核审批
•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核实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审查过程中,审批机构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或安排现场核查以确认企业的实际业务条件、设备设施及管理能力等是否符合要求。
• 审核通过后,审批机构将作出批准决定,并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领取许可证
• 申请人在收到审批机构的批准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一级股东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4)一级股东工商局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5)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
6)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7)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联系电话、邮箱;
8)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业绩证明(拍摄过的作品)
9)公司固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邮箱;
10)营业执照增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11)工商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12)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