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5 15:51 阅读: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确保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最新的企业章程:提交最新的企业章程,以证明企业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未发生重大变更。
二、经营情况相关材料
1. 年度财务报表: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业务说明:详细阐述企业在过去一年中从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制作的节目类型、数量、播出平台等。
三、人员资质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以确认其身份和资质。
2.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o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的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这些人员至少应包括3名,可以是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o 注意,如果管理人员中有借用的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借用协议或说明。
四、办公空间证明
• 办公空间证明:提供企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以证明企业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制作条件。
五、其他必要材料
1. 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有股东变更,需提供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材料。
2. 必要的专业证书或职称:如企业有持有相关专业证书或职称的员工,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提升企业资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特定要求
• 统计数据上报: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 影片发行放映合规性:确保发行放映的影片已经获得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颁发的上映许可证。
• 资金上缴: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 政策遵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 重点影片放映: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专业性球幕、环幕、动感等新形式电影放映单位除外)。
七、年检流程
1. 材料准备:企业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完整的年检材料。
2.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年检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3. 年检审核: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年检要求。
4. 结果反馈: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领取年检合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未通过,需根据书面说明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