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7-01 17:19 阅读: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注销?
一、注销条件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注销:
1.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再申请延续的;
2. 许可证持证单位依法终止的;
3. 许可证持证单位自愿放弃许可证的;
4. 许可证持证单位因违反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
5. 其他应当注销许可证的情形。
二、注销程序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注销申请:许可证持证单位应当向原许可证颁发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核实情况:原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对许可证持证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其符合注销条件。
3. 办理注销手续:在核实情况无误后,原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收回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上予以注明。
4. 公告:原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将注销情况予以公告。
三、提交材料
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时,许可证持证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注销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 许可证原件;
4. 与注销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许可证持证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办理注销手续,避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 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应当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3. 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当妥善处理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相关的债务、合同等事宜。
4. 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后,应当停止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避免继续违规经营。
结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是一个较为简单的程序,只需满足相应条件,提交相关材料,便可办理。但在办理过程中,许可证持证单位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办理顺利进行。对于已经不需要该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办理许可证注销是结束过去、展望未来的重要步骤。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