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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其资料详解

发布时间:07-01 15:48   阅读:8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其资料详解

  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    注册资金符合规定,一般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

  4.    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相关设备和技术能力;

  5.    具有合格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

  6.    符合国家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其他条件。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下为一般所需材料,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

  (2)公司章程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协议;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4)注册资金证明;

  (5)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证明;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备清单及技术能力证明;

  (7)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8)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

  3.    审批等待: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    领取许可证: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文件到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    办理时限: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和注销

  1.    变更: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事项发生变更,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延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过期需办理延续手续。申请延续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

  3.    注销: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终止经营,需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

  小结: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申请人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按照流程提交申请。一旦取得许可证,即可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业务,如有变更或延续需求,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终止经营情况,需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