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12 13:35 阅读:7
申请全网sp经营许可证
一、全网SP经营许可证概述
全网SP经营许可证,全称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颁发的,允许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移动信息服务(如短信、彩信、WAP、IVR等)的合法凭证。
二、申请条件
1. 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需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2. 公司性质:必须为内资企业,外资背景的企业(包括港澳台)不得直接申请。
3. 人员配置:需有至少3名管理人员和10名以上技术人员,所有人员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4. 场地要求: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能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5. 业务计划:有明确的业务发展计划、技术方案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6. 无违法记录:公司及主要股东、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管理规定的记录。
三、准备材料
1. 公司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 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3. 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4. 业务资料:业务发展计划、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客户服务管理制度等。
5. 其他资料:可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业务合作协议、网络设备清单等。
四、申请流程
1. 在线注册与填报:登录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并在线填写申请表单。
2. 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并提交审核。
3. 初步审核:工信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有需要,将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4. 纸质材料递交:初步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将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送至工信部指定地点。
5. 实质审查:工信部对纸质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包括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环节。
6. 审批决定:工信部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6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企业。
7. 领取许可证:审批通过后,企业可登录系统下载电子版许可证,并根据需要前往工信部领取纸质版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