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30 11:38 阅读:7
经营icp许可证办理条件
1. 公司资质:
o 经营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企业股权架构中不能含有外资成分。如有外资需要按照外资流程申请。
o 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人员要求:
o 公司需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o 公司需有至少3名员工在缴纳社保,并能提供近期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 网站及域名:
o 申请者需要有自己的官网和已通过备案的域名,作为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载体。
o 企业网站的内容及形式需符合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o 企业网站的服务器所在地需符合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有些省份要求服务器在本省。
4. 信誉与能力:
o 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o 需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5. 业务范围:
o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载明“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o 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需符合相关规定。
6. 其他要求:
o 涉及到ICP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o 公司应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公司需要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
o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声明要办理电信的增殖业务的经营许可,包括经营业务的范围、种类等。
2. 公司概况:
o 包括从事电信业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公司的相关基本状况以及办公地点的环境、设施等状况。
3. 相关证件复印件: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等。
4. 社保证明:
o 公司至少3名员工近期1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以及社保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 域名及服务器证明:
o 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服务器接入协议及接入商资质证明。
6. 其他材料:
o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业务发展规划、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