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5 14:01 阅读:6
VPN许可证书:申报条件
一、企业基本要求
1. 合法注册: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注册的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
o 跨地区经营的申请者,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o 仅在省内经营的申请者,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范围与业务要求
1. 明确经营范围:申请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2. 业务模式与方案:申请者需具备清晰、可行的VPN业务模式和技术方案,包括服务范围、数据传输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三、股东与出资者要求
1. 股东资质:公司的股东需为合法的自然人或企业,且企业股东的经营范围需与VPN业务相关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外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者的股份中不得含有外资成分(除特定政策或协议允许的情况外)。
四、专业人员与设施要求
1. 专业人员配备:申请者需拥有与开展VPN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
2. 必要设施与技术:申请者需具备开展VPN业务所需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支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
五、守法经营与信誉要求
1. 无违法记录:申请者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良好信誉: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能够提供长期、稳定、优质的服务。
六、申请材料要求
1. 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详细信息。
2. 营业执照及副本: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确保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3. 法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并确保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4. 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章程扫描件(工商局调档章程)、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身份证明材料。
5. 业务发展计划:提交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包括服务目标、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等。
6. 安全保障措施: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用户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相关材料。
7. 其他相关材料: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社保证明、办公地址有效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