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5 09:50 阅读:8
ISP许可证书:申报要求
一、企业基本要求
1. 合法设立: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同时,申请者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所有股东身份证(若股东是企业法人,则需提供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申请者的注册资本需满足一定要求。对于跨地区经营的申请者,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对于省内经营的申请者,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 内资属性:申请者必须为内资企业,即其资本全部由中国投资者持有,不包括外资成分。
二、人员与团队要求
1. 专业人员:申请者需配备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 管理团队:申请者需具备稳定的管理团队,包括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等。
三、业务发展与技术方案
1. 业务发展计划:申请者需提交明确的业务发展计划,包括业务发展目标、市场拓展计划、用户群体定位等。
2. 技术方案:申请者需详细描述其技术方案,包括网络设备配置、网络拓扑结构、接入方式、带宽分配等。这些方案应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满足用户的需求。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1. 安全措施:申请者需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2. 应急响应机制:申请者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五、合规与信誉要求
1. 合规记录:申请者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长期服务能力:申请者应具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