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14:53 阅读:6
SP许可证书:办理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公司注册与资本:
o 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为内资企业,不存在外资成分。
o 注册资本要求:跨地区(全网)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 公司经营范围:
o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经营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二、人员与社保要求
1. 专业人员:
o 企业应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2. 社保缴纳:
o 申办全网SP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o 申办省内SP经营许可证时,则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技术与业务要求
1. 技术方案:
o 企业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证明其具备提供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技术能力。
2. 业务发展规划:
o 企业应提交详细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业务目标、市场定位、营销策略等。
四、守法与信誉要求
1. 守法记录:
o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服务信誉:
o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服务信誉,能够为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五、其他要求
1. 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
o 企业应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的公司章程,以及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2. 管理人员资料:
o 企业应提供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包括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 办公场地证明:
o 企业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 依法经营承诺书:
o 企业应提交法人签字盖公章的SP业务依法经营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六、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o 根据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
o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工信部(全网SP)或省通信管理局(地网SP)。
3. 审批受理:
o 审批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
4. 现场核查或专家评审:
o 根据需要,审批部门可能进行现场核查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 领取证书:
o 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领取SP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