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14:49 阅读:6
SP许可证书: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意味着企业应已完成工商注册,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内资企业:申请者应为国内的内资公司,即不存在外资成分。虽然增值电信业务允许有外资成分,但仅限于股东层面,且并非所有地区都允许有外资股东。因此,在申请SP许可证书时,企业应确保为纯内资企业。
3. 注册资本:
o 跨地区(全网)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o 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人员与社保要求
1. 专业人员:企业应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知识,以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2. 社保缴纳:
o 申办全网SP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o 申办省内SP经营许可证时,则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守法与信誉要求
1. 守法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这包括违反电信管理法规、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
2. 服务信誉:企业应具备良好的服务信誉,能够为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这包括建立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并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口碑。
四、其他要求
1. 公司章程:企业应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的公司章程,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股权结构:企业应提供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并需法人签字及公司盖章。这有助于审批机构了解企业的股权关系和治理结构。
3. 管理人员资料:企业应提供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包括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 办公场地:企业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这证明了企业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
5. 技术能力和方案:企业应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这包括必要的技术设备、技术团队以及可行的业务开展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