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14:41 阅读:6
SP许可证书:申办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公司类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为内资公司。这意味着,外资企业或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在申请时可能会受到限制。
2. 注册资本:
o 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o 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o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资本不应以技术或其他非货币形式入资。
二、人员与社保要求
1. 人员要求:
o 全网SP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o 申办省内SP经营许可证则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o 此外,企业还需有10位以上的技术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和上齐社会保险。
2. 管理人员:企业需提供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包括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守法记录与信誉要求
1. 守法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信誉要求:企业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材料与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提供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2. 公司章程:需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最好为最新版本。
3. 股东信息:若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 管理人员资料: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5. 办公场地证明: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6. 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SP业务依法经营承诺书、股权结构图、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五、其他要求
1. 经营能力:企业应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 场地与设施:企业应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来支持其信息服务业务。
3. 技术方案:企业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以证明其具备从事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