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10:53 阅读:6
SP许可证:办理要求
一、企业基本要求
1. 合法设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 内资背景:申请者必须为纯内资企业,即公司的资本全部来源于中国境内,不允许含有外资成分。尽管增值电信业务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外资成分,但仅限于股东层面,且并非所有地区都允许外资股东参与。因此,在申请SP许可证时,企业应确保为纯内资企业。
3. 公司章程:企业需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注册资本与财务要求
1. 注册资本: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提供相应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
2. 社保缴纳:企业需为至少3名员工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要求提供近1个月(针对全网SP经营许可证)或3个月(针对省内SP经营许可证)的社保证明。
三、人员与团队要求
1. 管理人员:企业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
2. 员工合同:企业需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并在提交材料时携带以供检验。检验后,劳动合同原件将当场退还企业。
四、办公场地与设施要求
1. 办公场地:企业应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并提供相应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办公场地应真实存在,并能够满足企业的日常运营需求。
2. 设施配备:企业应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如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以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五、守法与信誉要求
1. 无违法记录: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守法证明或承诺书。
2. 企业信誉: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能力为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企业可提供相关的企业信誉证明或客户评价等。
六、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
1. 安全保障措施: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等,以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 技术方案:企业需提供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技术方案,包括业务发展计划、技术实现方案等,以证明其具备从事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