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10:43 阅读:6
SP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内资公司:申请者必须为内资公司,即公司的资本全部来源于中国境内,不允许有外资成分(尽管增值电信业务允许外资成分,但仅限于股东层面,且并非所有地区都允许外资股东)。
二、注册资本要求
1. 跨地区经营:对于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 省内经营:对于仅在省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人员要求
1. 社保缴纳:
o 跨地区经营的(全网SP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o 省内经营的(省内SP经营许可证)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 管理人员:企业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并提供其身份证明和相应的资质证明。
四、守法记录要求
1. 无违法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企业信誉: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要求
1. 公司章程:申请者需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最好为最新版本)。
2. 股东信息:若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办公场地:申请者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 网络与信息安全:申请者需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5. 业务发展计划:申请者需提供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包括市场分析、竞争策略、服务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