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08:55 阅读:12
EDI许可证:如何申办
一、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申办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 信誉与记录:企业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4. 专业人员与设施: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 服务能力: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和信誉。
二、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股东公司资料:股东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 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局档案查询章。
5. 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6.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原件;一年或以上公司提供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分期缴付需提供增资报告原件。
7. 社保证明: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不得低于8人,加盖社保查询章)。
8. 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原件。
9. 域名注册证书:提供域名注册证书扫描件。
10. 其他材料:如已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没有则不用提供)、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章程(没有则不用提供)、行业商标证书(没有则不用提供)、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等批复,没有则不用提供)。
三、申办流程
1. 网上申报:申办企业先登录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官网进行网上申报。
2. 提交材料:网上申请通过后,申办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3. 初步审核: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 受理通知:初审通过后,向申办企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材料分送到相关部门审查并核实。
5. 审查决定: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将在规定日期内作出是否批准经营决定。如无法通过,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办企业,并说明理由。
6. 颁发许可证:核查通过后,凡是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并颁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