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1 14:03 阅读:6
哪些业务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主要是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
2.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VPN):通过专线等方式跨界联网,为用户提供虚拟专用网络服务。
3.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服务。
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主要是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服务业务(ICP):通过公共通信网或因特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如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等。
2. 存储转发类业务:如电子邮件、语音信箱、传真存储转发等。
3. 呼叫中心业务: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为用户提供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4.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5.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如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三、其他特定业务
除了上述分类明确的业务外,还有一些特定业务也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
1.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建立直接连接到移动网的服务平台,为移动网提供增值电信业务。
2. 电商平台:特别是允许商户入驻的电商平台,需要提供EDI许可证。
3. 股票信息服务平台: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券交易所的信息经营许可合同。
4. 非处方药销售平台或处方药服务平台:需要同时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服务项目包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四、申请条件与流程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备依法设立的公司身份、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