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1 13:52 阅读:8
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并具备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专业人员、设施及资源。
2. 注册资本: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 专业人员:申请者需拥有与从事电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 服务信誉:申请者需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5.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申请者需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电信业务的安全、稳定、可靠。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 营业执照: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3. 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证明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规定。
4. 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包括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效益分析等。
5. 组网技术方案:详细描述网络结构、网络规模、网络建设计划、网络互联方案、技术标准、电信设备的配置、电信资源使用方案等。
6. 服务与质量保障措施:提供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具体措施。
7.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详细阐述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技术等。
8. 人员资质证明:提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人才储备。
9. 其他相关材料:如与基础运营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场地租赁合同、设备购置合同等。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受理部门。可以通过网上办事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也可以到受理部门现场提交纸质版材料。
3. 材料审查:受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 专家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评审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者进行现场答辩或补充材料。
5. 审批决定:受理部门在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如予以批准,将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不予批准,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