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08 11:17 阅读:5
ISP许可证书办理?
一、办理条件
1. 依法设立: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机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 资金与专业人员:申请者需要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配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 长期服务能力:申请者需具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网络与信息安全:申请者需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 前置审批:如果涉及全网ISP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二、申请材料
1. 基础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公司章程及相关工商档案查询材料。
2. 股东及法人身份证明:包括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原件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财务报告:公司近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4. 人员材料: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证明,以及至少3名员工的身份证明和社保记录。
5. 场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 业务与技术方案:网络与设备安全保障方案、业务运营情况介绍和发展规划、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如适用)。
7. 书面申请与评测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以及评测报告。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意向:企业首先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办理ISP许可证的意向。
2. 准备并提交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
3. 申请受理: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4. 审核与决定: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 颁发许可证:如果审核通过,企业将获得ISP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届满可提前90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