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24 15:51 阅读:16
ISP许可证书办理材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企业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和条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这些材料用于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资格。
3. 公司章程及股东情况:
提供公司章程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同时,需说明公司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等。如果股东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如果股东为自然人,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二、财务与经营状况
1. 注册资本证明:
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以证明企业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要求。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 财务报告:
提供公司近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这些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 社保缴纳证明:
根据申请范围的不同,提供不同期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申请跨地区ISP许可证需提供至少3个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申办省内ISP许可证则需提供3个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技术与运营资料
1. 技术方案与服务标准:
提供企业的技术方案和服务标准,包括网络架构、接入方式、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这些资料需详细阐述企业如何提供稳定、高效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2. 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
如果企业采用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方式提供服务,需提供与运营商签订的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这些协议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提供企业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