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23 09:01 阅读:8
ISP经营许可业务办理条件
1. 企业资质与设立
o 经营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电信业务。
o 注册资本要求:若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若仅在省网范围内经营,注册资金则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者不涉及外资。
2. 资金与专业人员
o 企业需具备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o 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数量及资质应满足业务运营需求。
3. 服务信誉与能力
o 企业需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稳定的网络接入服务、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等。
4. 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o 企业需拥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以确保能够稳定、安全地提供ISP服务。
5. 管理制度与信息安全
o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o 涉及到IS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需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 业务发展规划
o 企业需具备明确的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包括市场拓展计划、技术升级计划等。
7. 申请材料
o 申请ISP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相关材料、验资报告、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公司近期财务报告、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及简历等。
8. 其他条件
o 企业及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o 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申请ISP许可证条件。
9. 系统评测
o 在开通业务前,企业需完成ICP/IP地址/域名备案系统、接入资源管理平台、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机房运行安全系统等的技术评测。系统评测虽非申请许可的前置条件,但需在业务开通前完成。
10. 许可证有效期与续期
o I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届满可提前90日申请续期。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每项业务至少需开通一地才能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