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4 10:44 阅读:10
CDN经营许可业务申办程序
一、明确申办条件
1. 企业资质: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为内资企业,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2. 注册资本: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 专业人员:拥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团队。
4. 信誉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 设施与技术:具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能够保障CDN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准备申办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彩色扫描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质。
2. 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确保企业负责人的身份真实有效。
3. 公司章程原件及彩色扫描件:说明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
4. 股东材料:包括法人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法人股东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 人员材料:公司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这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具体要求以最新通知为准),以及提供这些人员的手机号、邮箱信息。
6. 业务与技术材料:CDN业务技术方案及实施计划、具备相应的CDN管理系统并完成系统评测的证明、公司固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7. 承诺书: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函(需签名、盖章)。
8. 其他材料:如租赁合同(如与服务器租赁商合作)、股权结构图、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
三、提交申办申请
企业将准备好的申办材料提交至通信管理局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方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在提交申请时,企业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被驳回。
四、审核与评估
通信管理局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质、注册资本、专业人员、信誉记录、设施与技术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