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2 15:40 阅读:17
SP经营许可服务申办程序
一、明确申办条件
1. 企业资质:企业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注册资本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全网SP(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地网SP(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认缴)。
3. 股权结构:企业应为纯内资企业,即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4. 专业人员:企业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SP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法律法规要求。
5. 信誉与记录: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二、准备申办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递交时需看原件)。
2. 公司章程及股东信息。
3.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名单、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 业务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
6.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7. 其他根据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提交申办申请
企业需将准备好的申办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受理与审查
1. 受理: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向企业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查:在受理申请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质、股权结构、专业人员与技术能力、业务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