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2 15:34 阅读:16
SP经营许可服务申报要求
一、企业资质与股权结构
1. 依法设立:申请SP经营许可服务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实力的体现,也是承担风险的基础。对于SP经营许可服务的申报,注册资本有明确的要求。全网SP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覆盖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范围;地网SP许可证则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但通常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认缴),仅限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
3. 股权结构:企业应为纯内资企业,即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不得含有外资成分。这是为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电信市场的稳定。
二、专业人员与技术能力
1. 专业人员:企业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SP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法律法规要求。
2. 技术能力:企业需具备与SP业务相匹配的技术能力,包括业务发展规划、技术实施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申请者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证明其具备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三、信誉与记录
1. 良好信誉: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为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2. 无违法记录: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四、场地与设施
企业需拥有必要的经营场地和设施,满足SP业务运营的需要。这些场地和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申请材料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递交时需看原件);
2. 公司章程;
3. 股权结构图及主要出资者身份证明;
4.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名单、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6. 主机托管协议及托管商的IDC证;
7. 近期财务报表(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8.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9. 用户服务保障措施;
10. 其他根据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