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5 14:55 阅读:40
sp经营许可证办理前提要求
一、公司基本要求
1. 依法设立: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需达到法定标准。对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不涉及外资);对于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人员与设施要求
1. 专业人员:企业需拥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特别是通信、计算机技术类专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保。
2. 场地与设施: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以支持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业务与信誉要求
1. 业务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或本次申请的业务种类。
2. 长期服务能力:企业需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包括技术保障、客户服务等。
3. 信誉要求: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四、信息安全要求
1. 安全保障措施:企业需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2.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
五、申请材料要求
1. 基本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信息、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简历等。
2. 业务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