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30 11:46 阅读:9
IDC许可服务审批要求
一、申请人资质要求
1. 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具备完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期限内的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2. 注册资本:跨地区经营的IDC业务,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而地网IDC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 股东及管理人员背景: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二、专业人员与社保要求
1. 专业人员:申请人需拥有与开展IDC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 社保缴纳:对于全网IDC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至少3人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地网IDC经营许可证则需提供3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业务与技术要求
1. 业务范围:企业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或经营电信业务,特别是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主机托管、机柜机架出租、服务器租赁以及互联网资源协作(如云计算、云储存)等业务。
2. 技术方案:申请人需提交IDC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创新性。
3. 信息安全: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以防范信息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