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0 11:58 阅读:20
IDC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企业主体资格
1. 依法设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这是确保企业具备合法经营的基础条件。
二、注册资本要求
1. 跨地区经营:对于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或跨多个省份、直辖市开展IDC业务的企业,其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 地网经营:对于仅在某一省份或直辖市范围内开展IDC业务的企业,其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人员与社保要求
1. 专业人员:申请者需拥有与开展IDC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队伍,包括技术、管理、客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2. 社保缴纳:
o 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需提供至少给3名员工缴纳有一个月的社保记录。
o 地网经营的企业则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经营与信用记录
1. 经营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或“经营电信业务”,并注明包含IDC业务。
2. 信用记录:
o 申请者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o 企业和主要经营者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这是为了维护电信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机房与资源要求
1. 机房条件:申请者需拥有符合IDC业务需求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包括机房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机房还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评测和认证,以确保其具备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环境。
2. 资源要求:申请者需与运营商签订机柜租赁资源协议或提供自建机房评测通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