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0 11:28 阅读:21
IDC许可证审批材料详解
一、企业基本资质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
2.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章程是企业组织和管理的基本规范,需包含企业的组织结构、股东权益、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
二、股东及管理人员资料
1. 股东身份证明:
o 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o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 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及资质:
o 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o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
3. 社保证明:
o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一个月或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需显示缴费记录,以证明这些人员的稳定性。
三、资金与财务证明
1. 验资报告和财务报告:
o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当年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报告需展示企业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o 跨地区经营的IDC业务,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地网IDC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四、业务与技术资料
1. IDC业务发展计划:提交详细的IDC业务发展计划,包括市场定位、竞争优势、发展目标、服务内容、技术方案等。该计划需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以展示企业的业务规划和发展潜力。
2.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o 提供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防护设备和技术措施等。
o 提交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说明文件。
3. 机房及设施证明:
o 提供机房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环境及设施的照片或视频资料等。
o 说明机房面积、位置、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等方面的详细情况。
4. 系统评测报告:提供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系统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评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这些报告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单位评测合格并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