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1-23 10:51 阅读:6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需要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申请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演出经纪”或相关字样,以证明申请者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合法资格。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者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这是确认申请者身份和联系方式的重要依据。
3.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该表格通常包含机构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人员构成等内容。
二、人员材料
1.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申请者需至少拥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申请者需提交这些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2.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申请者需提交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这是证明演出经纪人员为申请者全职员工的重要依据。
3. 身份证明:申请者还需提交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进一步确认其身份。
三、资金材料
1. 资金证明:申请者需提交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所需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机构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如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 开户许可证:申请者需提交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具备合法的银行账户。
四、场所材料
1. 住所使用权证明:申请者需提交产权证、租赁合同等住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该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注:部分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交演出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场所的安全合格证明等。具体要求需根据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通知和指南来确定。)
五、其他材料
1. 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如申请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则需提交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章程: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者还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以证明其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 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申请者还需提交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合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