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1-03 14:38 阅读:19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及手续
一、基础申请材料
1. 设立申请登记表:申请者需填写完整的设立演出团体或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登记表,表中应包含申请者的基本信息、演出活动计划、演出场所及设施设备情况等内容。
2. 营业执照副本:申请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其他类型的法人或社会组织,如事业单位,则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申请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专业人员及资质材料
1.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对于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者需至少提供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这些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2.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申请者还需提供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以证明这些人员与申请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三、场地与设施材料
1. 演出场所证明:申请者需提供演出场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或提供演出场所的房产证及使用权证明。这些材料需证明申请者拥有或有权使用符合规定的演出场所。
2. 设施设备清单:申请者还需提供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清单,包括舞台、灯光、音响、道具等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以证明申请者具备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必要设施设备。
四、资金证明
1. 验资报告或入资单:申请者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文件,以证明申请者具备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所需的资金实力。这些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 开户许可证:申请者还需提供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申请者具备合法的银行账户及资金流转渠道。
五、其他材料
1. 演出合同:如申请者已确定具体的演出活动,则需提供与演出团体或个人签署的演出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申请者具备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合法依据。
2.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申请者需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或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以证明申请者具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3.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申请者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演出活动计划、演员名单及简历、演出节目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