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1-03 09:22 阅读:9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牌照办理要求
一、办理机构与受理范围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机构主要是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具体可能是文化部、文化局或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具体受理机构可能因地区而异。这些机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颁发许可证以及后续的监管工作。受理范围通常包括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如音乐会、话剧、舞蹈、戏曲、杂技、魔术、马戏、时装表演、曲艺等。
二、办理条件
1. 经营范围要求:
o 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等相关业务。这是确保申请人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基本资质。
2. 专业人员与工作场所:
o 申请人需要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以确保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无违法违规记录:
o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申请单位或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这是确保申请人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守法意识。
4.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o 申请人需要至少拥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这是确保申请人具备专业的演出经纪能力和人员配备。
5. 资金要求:
o 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注册资本有一定要求。一般来说,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这是确保申请人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演出活动的相关费用。
6. 外资公司占股比例:
o 如为中外合资经营,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这是确保国家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控制权,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三、所需材料
1.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o 申请人需要填写并提交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表中应包含机构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人员配备等内容。
2. 营业执照副本:
o 申请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其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合法资质。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o 申请人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o 申请人需要提供至少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资金证明:
o 申请人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足够的注册资本。
6. 其他相关材料:
o 根据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要求,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办公场所证明、演出设备清单等。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
o 申请人备齐所有材料后,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 受理:
o 文化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 审查:
o 受理后,文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
4. 颁证:
o 审查通过后,文化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