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10 10:12 阅读:8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资料有哪些
一、基础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o 提供公司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o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座机、手机等。部分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详细简历。
3. 公司章程:
o 提供公司新的章程,需要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二、专业人员资料
1.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o 提供至少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这些人员需具备专业的演出经纪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有效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2.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o 提供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这有助于证明这些人员确实属于申请单位。
三、资金证明
1. 资金证明材料:
o 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这些材料用于证明申请单位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四、办公场所证明
1. 住所使用权证明:
o 提供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确保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并符合办公用途的要求。
五、其他资料
1. 申请登记表:
o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登记表》或《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2. 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o 如申请人是受委托办理,则需提供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联系方式:
o 提供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以及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等信息。
4. 内部管理制度:
o 部分地方可能要求提供申请单位内部的演出经纪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六、特定情况下的额外资料
1. 涉及外国或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资料:
o 如申请涉及外国或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审批文件、合作协议等。
2.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o 如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这些方案和预案,以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