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4 14:02 阅读:7
企业出版物经营怎么办理手续
一、办理条件
1. 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出版物零售、批发或出租等业务。
2. 主体资格:零售类申请者为个体户或企业,批发类申请者必须为企业。
3. 经营场所:企业需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有效的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面积需满足相关规定,如出版物批发业务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4. 人员要求:企业需拥有与出版物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如出版物发行员等。
5. 制度要求:企业需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书:需载明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等。申请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有效使用权证明文件。
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有要求)。
5. 企业章程:提供企业章程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 注册资本证明:如为批发类业务,需提供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7. 信息管理系统证明材料:提供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购买电脑、管理软件的发票或使用软件的合同等。
8.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场地平面图、结构图、图书批发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局或相应的审批部门。通常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
3. 初步审查:审批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有问题会当面提出,以便企业及时调整。
4. 现场勘查:部分地区可能会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经营场所和相关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5. 审批决定:审批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将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将向企业书面说明理由。
6. 领取证件: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批部门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将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