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4 10:41 阅读:8
出版物经营注册要求是什么
一、主体资格要求
1. 企业类型:
o 批发类申请者:必须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资格。
o 零售类申请者:既可以是企业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
2. 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或外籍人士若要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需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
二、经营范围要求
• 申请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出版物批发、零售等相关内容。
三、经营场所要求
1. 固定性:申请者需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不能是民宅,需纯办公环境。
2. 面积要求:
o 批发类: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o 零售类:虽然具体面积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同样需要有与零售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3. 使用权证明:申请者需提供经营场所的有效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四、人员要求
1. 专业人员配备:申请者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包括具有相关学历背景的负责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专业销售人员等。
2. 职业资格: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出版物发行人员具备初级以上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获得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其他相关资格。
五、制度要求
1. 管理制度:申请者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进货验收制度、退货制度等,以确保经营活动的规范运行。
2. 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者还应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以确保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