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4 10:33 阅读:7
出版物经营哪里有办的地方
一、出版物零售业务办理地点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因此,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的是出版物零售业务,则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出版物批发业务办理地点
同样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因此,若单位从事的是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前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和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提交申请:到营业执照所属政务中心或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格。
2. 审核过程: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检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3. 领取证件: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按照规定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四、具体实例
1. 成都市:在成都市申请锦江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业务需向各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批发业务则需向四川新闻出版局申请。
2. 重庆市江北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1号受理窗口。
3. 北京海淀区:在北京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业务一般需向各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批发业务则需向更高一级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出版管理条例》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