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3 09:18 阅读:6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条件是什么
一、软件作品要求
1. 表达形式要求
o 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这意味着软件作品必须以一种可以被计算机理解和执行的形式存在,并且包含相关的文档说明。
2. 独立开发要求
o 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完成。这意味着软件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能抄袭或复制他人的软件作品。
3. 有形载体要求
o 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这是为了确保软件作品可以以一种稳定且可复制的形式存在。
4. 发表要求
o 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是已经发表过的。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
二、申请人要求
1. 适格主体
o 申请人必须是软件开发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组织或个人。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对软件作品享有著作权或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
2. 资格证明
o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完整性和规范性
o 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如源程序、文档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
2. 真实性要求
o 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