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2 14:26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要求
一、变更要求
1. 提出申请
o 由原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明确变更事项及理由。申请需包含变更后的详细信息,如新的著作权人名称、软件名称、版本号等。
2. 准备材料
o 提交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o 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o 提供变更理由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因企业合并、分立导致著作权人变更的,需提供企业变更文件;因软件升级导致版本变更的,需提供软件升级说明等。
3. 遵守法律法规
o 变更申请必须遵守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规定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变更流程
1. 提交申请
o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在线提交变更申请,或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及其京外受理点现场提交申请。
2. 审核受理
o 国家版权局对提交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 缴纳费用
o 根据国家版权局的规定,申请人需缴纳一定的变更登记费用。费用标准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上查询。
4. 变更登记
o 审核通过后,国家版权局将进行变更登记,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告变更信息。同时,颁发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给申请人。
5. 领取证书
o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获取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领取时,需携带受理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o 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或产生法律纠纷。
2. 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o 在软件著作权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导致软件著作权失效或产生其他法律问题。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o 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规定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 妥善保管证书
o 变更登记完成后,应妥善保管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确保其真实有效。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补发或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