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2 14:06 阅读:9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定义与性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如排他性、可转让性等。与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获取不需要经过特别的行政程序,而是根据“自动保护”原则,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即自动产生。
二、权利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权利:
1. 人身权:
o 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o 署名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o 修改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2. 财产权:
o 复制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o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o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o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o 翻译权: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o 使用许可权: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可以约定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
o 转让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保护期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权利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 自然人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截止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四、登记与保护
虽然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即自动产生,但进行著作权登记可以为权利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护。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此外,著作权登记证书还可以作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起到关键作用。
五、侵权与责任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或翻译其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侵权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