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21 15:16 阅读:7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什么时候起效
一、著作权起效时间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这意味着,一旦软件开发完成,无论是否发表或注册,其著作权即已产生并受到法律保护。
二、不同主体的保护期限
1. 自然人:
o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o 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保护期则截止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 法人或其他组织:
o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o 若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则本条例不再提供保护。
三、著作权起效的意义
1. 即时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即时起效为软件开发者提供了即时的法律保护,确保其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即可享有著作权。
2. 鼓励创新:明确的著作权起效时间有助于鼓励软件开发者进行技术创新和创作,因为他们的创作成果在开发完成之际即已受到法律保护。
3. 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明确著作权的起效时间,有助于维护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击侵权行为,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四、著作权登记与保护
虽然软件著作权自开发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但著作权登记仍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有助于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维护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著作权登记还可以享受《产业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并可以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