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21 14:26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算时间
一、起算时间的基本规定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这意味着,无论软件是否发表,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都从开发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不同主体保护期的起算时间
1. 自然人
o 对于自然人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保护期截止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 法人或其他组织
o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则不再受保护。
三、起算时间的特殊情况
1. 软件著作权转移和继承
o 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内,如果软件著作权发生转移或继承,新的著作权人将继续享有原著作权人的保护期。例如,自然人死亡后,其软件著作权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保护期继续计算。
2. 软件著作权续展
o 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1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长不超过50年。
四、起算时间的重要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起算时间对于软件开发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软件开发者能否在保护期内享有对软件的专有权利,还影响到软件著作权的价值评估和转让。因此,软件开发者在开发完成软件后,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明确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并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