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21 14:22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
一、独创性要求
1. 原创性:软件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即不能简单地复制他人的作品或仅进行微小的修改。软件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和原创性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
2. 创新性:软件的功能、设计、算法等方面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和创意,而不仅仅是已有技术的简单组合。
二、完整性要求
1. 完整程序: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完整的软件程序,而不是其中的某个功能、方法或模块。因此,软件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实现了预期功能的整体。
2. 文档齐全:申请登记的软件应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这些文档可能包括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等。
三、表达性要求
软件需要以一种明确、清晰的方式来表达其功能和实现方法。这意味着软件应该具备可读性,并且能够通过源代码、说明文档等形式将其表达出来。
四、实用性限制
1. 可执行性: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实际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而不是对某种功能、方法的想法或概念的保护。因此,理论上的算法、数学公式或思想等并不被软件著作权所保护。
2. 非功能性保护:软件接口或API(应用程序接口)通常不能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因为接口是用于不同软件之间的通信和交互,而不是具体实现功能的创作。
五、公共领域限制
如果软件的源代码已经被作者自行公开发布,或者已经在公共领域广泛使用,那么该软件可能不再享有著作权保护。
六、版权保护期限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限。在大多数地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生前加50年或固定年限(例如70年)。
七、申请登记要求
1. 独立开发: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完成,并已固定在一种有形载体上。
2. 已发表: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已经发表过的软件。这里的“发表”指的是软件以某种形式向公众公开,如出售、赠送或在线发布等。
3. 材料齐全: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