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21 13:38 阅读:6
哪些行为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受保护的行为
1. 计算机程序的保护:
o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o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 文档的保护:
o 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o 这些文档作为软件作品的一部分,同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3. 软件著作权的专有权利:
o 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是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未经许可,他人不得行使。
二、不受保护的行为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这意味着,虽然软件的具体实现方式受到保护,但软件所体现的思想、算法等抽象概念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三、侵权行为的界定
•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 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 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 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6. 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四、申请与登记
• 为了更好地保护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可以向国家版权局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软件著作权有效性和权属的初步证明,在发生侵权纠纷时,为权利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五、案例分析
•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侵权行为的界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例如,在涉及软件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侵权行为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支持软件著作权人的诉讼请求,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