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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引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对其所创作的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旨在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创作成果,鼓励软件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本文将详细阐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1. 发表权
o 定义: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有权选择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软件作品向公众展示。
2. 署名权
o 定义: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这是软件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成果的人格确认,有助于维护其声誉和权益。
3. 修改权
o 定义: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有权根据市场需求或技术更新对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优化。
4. 复制权
o 定义: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软件著作权人实现软件传播和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5. 发行权
o 定义: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决定软件的销售渠道、销售方式以及销售价格。
6. 出租权
o 定义: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这允许软件著作权人通过出租软件的方式获取报酬。
7. 信息网络传播权
o 定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软件著作权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8. 翻译权
o 定义: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这有助于软件作品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的传播和使用。
9. 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o 定义: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这种许可可以是专有的,也可以是非专有的。
10. 转让权
o 定义: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将其软件著作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转让后,原软件著作权人将不再享有已转让的权利。
三、其他权利
除了上述列举的权利外,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还享有其他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都是对软件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