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21 11:05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需材料
一、软件鉴别材料
1. 源程序代码:
o 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源程序代码。如果软件总行数少于60页,则需提交全部源程序代码。
o 源程序代码每页不得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页眉应标注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
o 提交时,源程序代码应经过文本处理,确保格式正确,且不能有任何注释。
2. 文档:
o 提交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一种文档的前、后各连续30页。如果文档总页数少于60页,则需提交全部文档。
o 文档每页不得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页眉应标注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
o 文档中的日期应在软件开发完成的日期之前。如果文档中有图片出现,需提供使用该图片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表与证明材料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o 申请表应在线填写并打印,勿复制、下载或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o 申请表应详细描述软件的实现原理和创新点。
2. 身份证明文件:
o 自然人申请: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o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o 事业法人单位申请: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o 社团法人单位申请: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o 其他组织申请:提供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o 委托开发的软件:提供委托开发合同。
o 合作开发的软件:提供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书。
o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提供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o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提供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相关材料
1. 代理人身份证明:
o 如申请登记委托代理,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o 申请表中应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2. 修改他人软件授权许可:
o 如申请登记的软件是修改他人软件而成的,需提供原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书。
3. 其他证明材料:
o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软件的出版物、发表文章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