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20 09:22 阅读:6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必备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1. 合法注册的企业:申请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演出业务。
2. 法定代表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应当是中国大陆公民,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也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二、专业人员要求
1.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申请单位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这些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此外,这些人员还需在本公司购买社保,以证明其专职身份。
2. 专业演员和管理人员:对于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还需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演员和管理人员,确保演出活动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三、场地与设施要求
1. 固定的工作场所:申请单位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不得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且办公地点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对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还需具备固定的演出场所,场所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 必要的器材设备:申请单位应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器材设备,如音响、灯光、舞台等,以确保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资金要求
申请单位需具备足够的资金,以保障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同类型的机构对注册资本有一定要求,一般来说,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此外,申请单位还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
五、管理制度要求
1. 健全的规章制度:申请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演出经营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演出活动的有序进行。
2. 应急预案:申请单位需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进行。
六、外资公司特殊要求
如申请单位为中外合资经营,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此外,外资公司还需遵守国家关于外资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规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