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19 14:49 阅读:6
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服务需要哪些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申请书/申请表:
o 填写完整的申请书或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
o 提供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营业性演出”或相关表述。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o 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4.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料:
o 提供至少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明、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二、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1.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o 如果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o 如果经营场所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2. 经营场所平面图:
o 提供经营场所的平面图,标明演出区域、观众席、安全出口等位置。
三、资金证明
• 提供申请单位的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来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四、安全管理制度
• 提供申请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演出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等,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进行。
五、其他相关材料
1. 演出节目单:
o 如果申请时已经确定了演出节目,需提供演出节目单,包括节目名称、演出者、演出时长等信息。
2. 合作方资料:
o 如果涉及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需提供合作方的相关资料,如合作协议、营业执照副本等。
3. 特殊审批材料:
o 如果演出涉及特殊题材或需要特殊审批,还需提供相关的审批材料,如剧本审查意见、涉外演出批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