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19 14:19 阅读:6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归哪个部门管理
一、主要管理部门
1. 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
o 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是全国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监督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管理工作。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规,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审批涉及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并颁发相应的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2.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o 在省级层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包括接收并审核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以及监督演出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于涉及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审批申请。
3. 市级或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o 部分地区将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下放至市级或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这些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申请,以及监督演出活动的日常运营。
二、管理职责
1. 政策制定与监督
o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全国营业性演出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演出市场的健康和规范发展。
2. 许可证审批与颁发
o 文化和旅游部及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与颁发工作。申请者需向相应级别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颁发许可证。
3. 演出活动监督
o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演出活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4. 信息公示与查询
o 文化和旅游部及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及时公示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结果和相关信息,方便申请者查询和了解审批进度。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o 申请者需准备齐全、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等。
2. 提交申请
o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应级别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者需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选择合适的申请渠道和方式。
3. 审核与审批
o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资质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将颁发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4. 领取许可证
o 审核通过后,申请者需按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要求领取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